Category: 隨想
追求原創的理由
| 2009 年 08 月 11 日 | Posted by 雷靖 under 隨想 |
追求藝術代表著追求真誠的自我表達. 強調"真誠"這兩個字是因為自我表達必須是發自內心, 而不是只在表面上做一些表現. 如果一個表演者只追求去演譯別人的作品, 就算經過多麼有新意的改編, 他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在"轉達"別人的感情和經歷. 當然學習, 吸收, 及演譯別人的作品是追求藝術的路途上的必經之路. 這是一個必經的成長過程, 但不是終點. 因為一個人一旦做了決定要對藝術有所追求, 他在追求自我表達的同時其實也接受了一個暗藏的使命, 就是去嘗試擴大他所選擇的藝術媒介的邊緣. 這好比愛因斯坦若果不先學習加減法, 微積分, 牛頓定律等數理基礎, 又怎可能研究出相對論? 所以要有擴大邊緣的能力, 必須先儘量吸收現有的材料. 這亦是現代音樂家和古典音樂家的分別: 現代音樂家追求創作和即興, 古典音樂家卻似乎比較願意追求演譯. 一個藝術家不應該去追求成為他人的影子, 要不然怎能稱得上是真誠的自我表達? 很明顯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使命,已故爵士樂大師Michael Brecker 臨終前最後發表的CD 所取的名字, "Pilgrimage", 正為藝術追求這條路打了一個極為恰當的比喻. 藝術除了物質上的自我表達以外, 幾乎是一種靈性意義的尋覓. 若果欠缺了這種覺悟, 一個表演者大概只能稱得上是藝人(entertainer), 而不是藝術家(artist). 現今社會甚至有傾向進一步(或者應該說退一步)把藝人當成小丑(clown)般對待. 娛樂圈的緋聞文化正表現了這一點. 當然單純的理念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上不能當飯食. 所以現在的藝術家想要成功, 在追求理念的同時亦必須了解怎樣去滿足市場的需求, 和知到怎樣可以製作出能賣的作品. 很多不能意識到這一點的藝術家往往孤獨終老含恨而終! …好吧, 可能沒有那麼誇張, 但是你應該能了解我的意思. 所以翻唱已成名人士的作品對一個還沒成名的表演者來說可以是一個招來注意力的工具. 老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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